关于串通投标罪的主体有哪些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串通投标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,是特殊主体,就投标人而言,是一般主体,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。
同时,依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,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,单位犯本罪的,实行两罚制,即对单位判处罚金,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本罪属于共同犯罪,构成本罪的投标人或招标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,行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分,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胁从犯。
串通投标罪的主体有哪些
日期:2024-04-19 律师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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